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对食品要强化源头污染的治理,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全方位的严格监管;对药品要集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以带动药品市场的全面整顿。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确定阶段内可实现的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实效。以阶段性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人民饮食用药的安全放心。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安排


(一)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突出源头污染治理和与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品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

重点环节: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特别是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重点品种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 

从现在开始,通过阶段性整治,在2003年底前基本达到下列目标:

1.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2.重点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3.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

(二)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

预期目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率较年初有明显下降。

主要措施:

1.农业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进行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严格按农业部公告发布的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管理的力度。

2.卫生、质检、工商、商务等部门针对重点品种,在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加强检测检验,确保货源质量安全。

3.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力量,重点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作出评价。 

(三)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预期目标:建立食品管理各环节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突出流通渠道的规范和企业购销记录制度的监督实施,依法实行行政许可,严格把关;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主要措施:

农业部根据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突出无公害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以自检为主的速测网络;对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开展采收前检测和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检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指导和支持各地今年内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00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50个。

卫生部重点组织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包括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等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做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质检总局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围绕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今年年底完成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的审查、发证,并逐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条件,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把好进出口食品质量关。 对食品制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农产品食品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

工商总局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检查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重点组织对粮油、酒类、调料、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水发产品、饮料等食品及节日消费食品的专项质量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食品广告的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标识使用违法行为等,严肃查处,监管到位。

商务部加强对食品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市场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具有保障食品安全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年内争取在每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一个样板市场;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积极推行“农改超”,中等城市和大中城市的郊区基本实现农贸市场退路进厅。

公安部督促指导地方公安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指导地方公安部门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海关总署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食品进出口监管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监督食品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法人、食品市场主办者、大型超市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根据职责探索规范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注意总结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农改超”,食品购销索证、索票等经验并加以推广。

(四)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预期目标: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清除,全国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措施:

1.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出公告:要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证照食品加工经营点,限期关闭,做好场所退租加工设施撤除等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对城乡结合部非法加工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清除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

3.各地政府选择问题多、群众反映大的食品,集中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以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有关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4.公安机关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严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五)抓好消费环节监管,突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管理。

预期目标: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分地区、分类别进行试点,全面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

1.卫生部组织对全国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边整边改,逐步完善监管措施;

2.对餐饮业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确定重点环节进行监管;

3.卫生部、教育部建立学校食堂卫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食品安全服务平台 


 一、指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生活 水平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更高要求,为市民过 上小康文明生活创造条件。

(二)全程监控。以实现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 的质量安全卫生为目标,将食品监管关口前移,抓住生产源头, 切实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确保让市民 吃上放心食品。


  二、管理模式


    采取“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依法经营、政府 执法监督”的管理模式。通过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的 规范与约束,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 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目标


(一)四年计划。按照“一年建章立制、两年重点推进、三 年全面铺开、四年建成体系”的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在四年内 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体系。

(二)五大体系。食品放心工程主要建成五大体系:一是建 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即以企业自检、行业自律、政府 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食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等 各类主体以及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二是建成 食品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即确保食品批发、配送、零售等各流通 环节的安全。三是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即及时将有关食 品安全的各类信息向社会披露,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建成 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即建立起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 结合的监督网络体系;五是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政府各部 门分工协作,明确和承担各自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政府各部 门分工协作,明确和承担起各自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


  四、基本策略与思路


(一)四大策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主要实施四大策略:一是生 产标准化;二是流通现代化;三是市场规范化;四是经营食品牌化。

(二)基本思路。以肉品、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食品为突破口, 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 退出三大环节为立足点,分阶段推进。





  五、主要措施


(一)市场进入环节。

    确保源头控制是整个工程的基础环节。从生产源头抓起,将 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控,建立保障食品安 全的第一道屏障。

1.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我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级市)人 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加 工企业的规划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分期分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 产基地,分散的农户则通过政府引导与定点的生产基地合作,促 使其实行\龙头企业(公司)十农户”的模式,由企业统一管 理、统一收购、统一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2.落实对生产基地资格的认定,实施源头监控。市农业局 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畜饲养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农产品 初级加工厂(储存场所)等进行资格认定。质监、商业等部门 负责对食品加工厂、屠宰场以及食品储存场所进行资格认定。 外地禽畜及其制品进入本市销售,应携带当地县级以上动物 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地县动物检疫证明》或《产地县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并接受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抽检。没 有上述证明书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本市销售。发现有疫情 的,要依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 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 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 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方 可出厂销售。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 理规定办理。

4.推进品牌经营与标识管理。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都要为其出厂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明确的品牌。其中,实行“公 司(基地)十农户”模式的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对合作农户 所种植的农产品也要进行品牌经营,对暂时没有条件注册农产品 商标的,在当地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引导下,进行检测后再进行简 易包装,并注明商品名称、种植者、产地、日期、数量等标识内 容。积极培育和扶持名优农产品品牌的生产和销售,并大力宣 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品牌食品。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 品、有机食品等标识的农产品,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其 直接进入市场挂牌销售,并支持其建立食品销售专柜。

5.推进食品包装。通过标准化管理,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 业或食品批发与零售市场对即自食品实行包装生产和销售。蔬菜 要推行包装运输。肉类食品进入市场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 密闭、冷藏、消毒、吊挂等保鲜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变质 和二次污染,动物检疫部门要对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肉类食品 分别签封,进入市场时,由驻市场的动物检疫员或质检人员启封 并备案,实行“一头(只)一票一编号”,检疫票据要注明产 地、企业名称、编号等信息。

(二)市场交易环节。

1.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食品安全实施从生 产源头、流通过程到终端销售的全程检测与监控。

(1) 企业自检。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 宰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肉菜市场以及经营农产品的超市、 配送中心都要建立食品检测制度,配备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检 测设施和专业检测人员,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代 检,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设 立专门的内部检验室,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确保食品安全。
(2) 行业监督。行业协会加强本行业监督、自律。
(3) 法定检测。质监、卫生、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 为法定管理检测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管以及对一 些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和引发人体重大疾病的食品实施检测监控, 并成立市、区两级检测如心,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许可管 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监控。

2.建立严格规范的市场监测抽查制度。

    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肉品、蔬菜等重点 食品进行抽检,同时在各区配置流动食品安全监测车,对辖区内 所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检查毕临时抽查,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处 理机制,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的食品就地封存。市场自检中发现 问题时,市场经营者要及时报告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并函千定 点屠宰厂、生产基地及有关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市场自检和执 法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按照规定由指定单位销毁或处 理,由此发生的销毁费用,属于企业责任的,由企业支付;属于 有关执法部门发生的销毁费用,由执法部门通过部门预算解决。

3.培育超市食品品牌,抓好肉菜(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

(1)培育超市食品品牌。超市要打选好自己的品牌,树立 起市民放心消费的信心。推行超市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定期将安 全卫生检验情况、安全保障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卫生、质监行 政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杜绝不合格食品的进入。
(2)加快传统肉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超市化进程。 大力推进肉菜(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鼓励经营生鲜食品的 超市进入社区,为现代零售业在我市的全面普及创造条件,为市 民提供更多安全、卫生、舒适的现代化购物场所。对传统农产品 批发市场进行现代化改造,使它们逐步具备拍卖交易、电子化结 算、配送、检验检测等设备及功能。

4.实施市场与生产基地挂钩制度。

    纳入国家实施强制市场准入的食品进入本市批发、零售市 场,其生产加工应与本市市场建立产销挂钩制度。批发、零售市 场要建立进货索证制度和商品台帐制度。相互挂钩的企业、市场 之间通过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明确供销关系和建立食品质量安全 承诺制度。促进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主要肉菜市场与通过认定 的生产基地签订经营合约,定点采购,统一进货渠道。

5.加强废弃油脂管理。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废弃油脂进行回收、加工的企业 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事回收、加工的单位必须向环保主管 部门办理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报建手续。环保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 对从事废弃油脂回收、加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出具体环保要 求,并对生产场点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6.严格控制机团采购。

    宾馆、酒家、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应采购经政府认定的生产基地生产的或经检疫位测合格的食品。一 团采购不合格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 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7.全程追溯,层层落实。

    按照可相互追查的原则,通过制订食品安全跟踪制度、卫生 安全检验制度,建立零售、批发、运输、生产各环节的安全追溯 链条,建立层层责任落实机制,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由消费 者追溯到零售市场、由零售市场追溯到批发环节、由批发市场追 溯到生产环节,以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快速召回不合格食 品并进行理赔。
建立消费者监督体系,鼓励消费者检举、投诉不符合安全卫 生标准的食品。在全市开展名优食品评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的 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放心健康的食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的曝 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的氛围。

8.信息管理,网络交易。

    以信息化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体系的建设。由市工商局牵头组 织有关部门搭建一个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系统记载记载 食品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交易数据,实时监控食品流动的方向, 以便追溯。同时生成统计分析报表。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并且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推介优质食品,公布诚信和“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名单,披露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 业名单,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市民消费健康放心食品。
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应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进行网上采购、 网上交易、信息沟通。批发市场可以通过网上对供货商发货的品 种、质量、数量、编号信息进行快速认定,以封堵假冒食品进入市场。
    为配合食品安全网络化管理,农业部门应加快推行农产品标 识的规范化工作,应用条码技术对农产品统一编号,进行信息化 管理。

(三)市场退出环节。

1.动态管理。对食品加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 产、加工活动实行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食品加工企业和食用 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载原料、添加剂、 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情况,记载防疫、检 疫、检测情况,以方便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追溯。

2.警示退出。对生产和经销食品出现卫生安全质量问题的 企业(业户),视情节轻重实行警示、公示及退出制度,并由卫 生、工商、质监、农业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六、明确职责,协同管理


(一)组织保障。


    建立食品放心工程体系的组织保障制度。 成立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商业的副市长担 任组长,市商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法制办 的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领 导小组负责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实施方案的推进和实施,落实有关 制度和标准的制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反应机制。

(二)各司其职。

    市商业、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环保 .等行政管理部门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在各自职权范围 内依法履行职责,做好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整 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负责禽畜产品屠宰加工的监督和管理,以及 禽畜屠宰加工厂(场)设立的审核;负责全市食品经营网点规 划及其调整;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监督管 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和组织建 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负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防 疫、检疫和质量安全监测;负责种子(种禽、种畜)、肥料、农 药、兽药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市饲料管理部门负责 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食品 质量的监测;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管理;负责组织农产品等农业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 食品质量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内食品卫生 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 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物污染物监测网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 质量;查处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加工厂(场)、食用农产品 生产基地和经营场地环境状况及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 理;承办行业协会及企业委托的食品检测事项。
宣传、公安、财政、国土房管、交通、规划、药监等有关部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食品放心工程纳入各自的 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行政与执法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 合,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大力发挥行业组织 的督导作用,共同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体系的实施。尽快制定与完 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有关安全标准,加强对企业、市场 经营者和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本地的生猪、蔬菜生产基地、食 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厂(场)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卫生 标准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直至取消认定资格;外地生产基 地、企业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以本市主管部门的名义向当 地政府和生产单位致函通报,要求其改正,否则在一定时期内禁 止其产品进入广州市场。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协 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并推行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规 范。一是要对消费者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其购买 有明确品牌、来源正当的猪肉、蔬菜、禽畜等食品,鼓励消费者 关注和监督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密切行业协会与农户之间的关 系,选择部分地区做试点,由行业协会协助组织分散农户所种蔬 菜集中送到批发市场检验和销售,并由其引导农户进行科学生 产,逐步加太行业协会在食品生产与流通中所发挥的作用;三是 要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五)加强宣传。

    针对食品放心工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领 导小组应引导各媒体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进行宣传,提高生产 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督管理者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要性的 认识。新闻媒体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假、冒、伪、劣食品和违规 企业与市场进行曝光,引导消费者选择放心健康的食品。政府拨 出一定的经费专门用于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建设的宣传推广和培训 等。


  七、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2003年建章立制。基本完成修订《广州市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广州 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广州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实施意见》, 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相应制订关于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基 地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生产基地认定办法,积极推进肉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超 市化的试点工作。以肉品和蔬菜作为突破口,以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实施监控的食品为重点,基本建成酱油、醋。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五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并重 点抓好机关、团体、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20以年重点推进。对本市及外地生产基地进行认定, 全面落实生产基地与市场挂钩制度;全面开展肉菜(农贸)市 场升级改造和超市化进程,年底争取市中心城区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肉菜市场得到改造或提升。建立和完善肉品、蔬菜的安全卫生 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布制度,建立对批发 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定期检查和公告制度。重点抓好生猪、牛羊定 点屠宰场的建设和品牌放心肉的推广工作。基本建成肉制品、乳 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速冻米面食品、膨 化食品10大类食品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三)2005年全面铺开。完成生产基地的动态管理体系,即 每年对生产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和重新认定,将不符合标准的生产 基地从挂钩名单中删除,同时向基地所在地政府及社会进行通 报。基本建成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基本完成肉菜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超市化进程。逐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 场准入制度,对国家纳入分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范 围的食品,都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强制检验合格并加贴 “ QS”标志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四)2006年建成体系。基本完成食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全 面建成食品安全的检测、流通、信息、监督及监管体系。品牌 肉、品牌蔬菜等品牌食品在超市占据主要地位,并完成对全部 28 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